关于做好2019年度校级长、短期“海(境)外名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发布时间:2018-11-22浏览次数:170

各二级学院(学部):

我校将启动2019年度长、短期“海(境)外名师”项目的申报、遴选等工作。

请各学院(学部)做好相关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长期海(境)外名师

 1. 各二级学院、学部可申报1名,设有全英文授课专业的二级学院可适当增加1名,申报人必须为海(境)外相关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的外籍专家学者,职称正教授,年龄不超过65周岁。

 2. 项目周期为1年,自201911日至20191231日,项目资助经费为15-20万元人民币(包含国际差旅费,食宿及薪酬等)。

 3. 长期海(境)外名师在我校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0天,限三个工作时间段内完成。每名海(境)外名师至少为本科生或研究生开设两门学科课程(每门课程不少于2学分32学时)、组建教学团队开展教学及课程研讨活动、举办学术讲座、拓展国际合作项目以及联合开展科研等工作。

二、短期海(境)外名师

 1. 候选人必须为海(境)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职称副教授及以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2. 项目资助经费为3-5万元人民币(包含国际差旅费,食宿及薪酬等)。

 3. 短期海(境)外名师在我校工作时间不少于14天,限一个工作时间段完成。工作任务为学生开设一门2-3学分(32-48学时)的学科课程并开展课程研讨活动、举办一次向全二级学院(学部)师生开放的学术讲座等。

三、项目汇总及选拔流程

 1. “海(境)外名师项目”由二级学院(学部)为单位汇总申报。请各学院(学部)于20181213日前将填妥的“海(境)外名师项目申请表”、“海(境)外名师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等相关电子文档及纸质盖公章申请材料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临港校区行政楼215)

联系人:濮老师

联系电话:021-38223016

(请务必在1213日截止日期前提交所有材料。)

 2. 20191月初学校海(境)外名师工作小组确立海(境)外名师遴选名单,校长办公会通过后予以公示。

四、申请材料

长期海(境)外名师申请材料含:

 1、海(境)外名师(长期)项目申请表(样式参见附件2);

 2、三封推荐信或介绍函(其中至少一封应来自国外相同学科、专业的专家或相关机构,并附翻译件及推荐人联系方式);

 3、拟聘对象本人签字同意的函件并附翻译件;

 4、拟聘对象本人护照复印件;

 5、拟聘对象本人名片(或复印件);

 6、填写拟聘对象的基本信息,附专业特长介绍和申报理由(样式参见附件3)。

短期海(境)外名师申请材料含:

 1、海(境)外名师(短期)项目申请表(样式参见附件4);

 2、拟聘对象本人签字同意的函件并附翻译件;

 3、拟聘对象本人护照复印件;

 4、拟聘对象本人名片(或复印件)。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1122


附件12019年上海电机学院海(境)外名师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22019年上海电机学院(长期)海(境)外名师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3拟聘名师的基本信息表.doc

附件42019年上海电机学院(短期)海(境)外名师项目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