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部):
我校将启动2019年度长、短期“海(境)外名师”项目的申报、遴选等工作。
一、长期海(境)外名师
1. 各二级学院、学部可申报1名,设有全英文授课专业的二级学院可适当增加1名,申报人必须为海(境)外相关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的外籍专家学者,职称正教授,年龄不超过65周岁。
2. 项目周期为1年,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项目资助经费为15-20万元人民币(包含国际差旅费,食宿及薪酬等)。
3. 长期海(境)外名师在我校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0天,限三个工作时间段内完成。每名海(境)外名师至少为本科生或研究生开设两门学科课程(每门课程不少于2学分32学时)、组建教学团队开展教学及课程研讨活动、举办学术讲座、拓展国际合作项目以及联合开展科研等工作。
二、短期海(境)外名师
1. 候选人必须为海(境)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职称副教授及以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
2. 项目资助经费为3-5万元人民币(包含国际差旅费,食宿及薪酬等)。
3. 短期海(境)外名师在我校工作时间不少于14天,限一个工作时间段完成。工作任务为学生开设一门2-3学分(32-48学时)的学科课程并开展课程研讨活动、举办一次向全二级学院(学部)师生开放的学术讲座等。
三、项目汇总及选拔流程
1. “海(境)外名师项目”由二级学院(学部)为单位汇总申报。请各学院(学部)于2018年12月13日前将填妥的“海(境)外名师项目申请表”、“海(境)外名师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等相关电子文档及纸质盖公章申请材料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临港校区行政楼215)。
联系人:濮老师
联系电话:021-38223016
(请务必在12月13日截止日期前提交所有材料。)
2. 2019年1月初学校海(境)外名师工作小组确立海(境)外名师遴选名单,校长办公会通过后予以公示。
四、申请材料
长期海(境)外名师申请材料含:
1、海(境)外名师(长期)项目申请表(样式参见附件2);
2、三封推荐信或介绍函(其中至少一封应来自国外相同学科、专业的专家或相关机构,并附翻译件及推荐人联系方式);
3、拟聘对象本人签字同意的函件并附翻译件;
4、拟聘对象本人护照复印件;
5、拟聘对象本人名片(或复印件);
6、填写拟聘对象的基本信息,附专业特长介绍和申报理由(样式参见附件3)。
短期海(境)外名师申请材料含:
1、海(境)外名师(短期)项目申请表(样式参见附件4);
2、拟聘对象本人签字同意的函件并附翻译件;
3、拟聘对象本人护照复印件;
4、拟聘对象本人名片(或复印件)。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11月22日
附件1:2019年上海电机学院海(境)外名师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2:2019年上海电机学院(长期)海(境)外名师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3:拟聘名师的基本信息表.doc
附件4:2019年上海电机学院(短期)海(境)外名师项目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