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电机学院学籍管理条例(修订)》第八章第四十七条第8点规定“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注册而又未经批准缓注册的”,“应予以退学”。经2022年第1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对国际学生LADO LAGGE WANI LOLIK(电子信息学院,软件工程专业,学号:204203800101)予以退学处理,特予公告。
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上海电机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