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日本分子科学研究所合作奖学金选派通知

发布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发布时间:2023-02-28浏览次数:10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日本分子研究所(以下简称IMS)签署的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IMS进修或从事研究工作。


二、协议内容

1.协议名额:

5/

2.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6-12个月

3.选派专业领域

面向IMS全部专业领域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IMS对具有突出科研能力人员将通过SRA政策给予额外的特别奖学金资助。

IMS不向访问学者收取相关研究费用。


三、申请条件

1.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访问学者:

1)应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2)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1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7.申请时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相应类别申请人要求及IMS对相关学术能力与外语水平的要求并获得外方对本合作奖学金的提名资格。


四、申请办法

1.申请准备

申请人自行与IMS联系并按要求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日本分子研究所合作奖学金(CSC-IMS Scholarship Program)联系材料并取得正式接收函。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23310-3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与日本分子研究所合作奖学金”。

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人应于202333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xuxy@sdju.edu.cn,纸质材料送至行政楼113,后统一寄送至受理单位。所提交书面材料应与网上申报上传材料一致。所需申请材料及准备说明详见附件。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推选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3.申请受理方式

各受理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于412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受理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4.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请按照“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材料。


五、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确定录取结果。


六、派出

被录取人员需自行与IMS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以IMS正式接收函为准。


七、咨询方式

1.联系人:马力            联系电话:010-66093572

传  真:010-66093929电子邮箱:ouyafei5@csc.edu.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A313层(邮编:100044

2.校内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38223033

联系邮箱xuxy@sdju.edu.cn



附件:与日本分子研究所合作奖学金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访问学者).doc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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