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留基委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人员选派遴选通知

发布者:徐新元发布时间:2025-04-29浏览次数:10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批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现启动对我校获得特色高校专项立项支持的“高端动力装备智造领域‘卓越现场工程师’的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进行2025年第二批选派人员申报、遴选工作。

 

一、选派专业大类、选派类别、留学单位

1. 选派专业大类:电气工程(能源动力)、控制科学与工程

2. 选派类别:访问学者、博士后、博士研究生

3. 留学单位:奥地利格拉茨技术大学、日本神奈川大学、美国韦恩州立大学、英国哈德斯菲尔德大学

 

二、资助内容及期限

根据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相关规定,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如下:

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留学与资助期限一般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个人申请、申请时提交的外方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项目规定的最长资助期限、专家评审意见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三、申请条件

1. 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

2. 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3. 各选派类别要求:

(1)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项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1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项目单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科研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11日以后出生)。

(3)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须为项目单位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职工作人员。获批项目明确为中外双博士项目的,申请人可为项目单位在读博士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职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11日以后出生)。

 

四.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1. 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各语种要求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2)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各语种要求如下: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5) 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

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

韩语达到TOPIK3级。

(6) 赴其他语种(除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以外)国家留学者,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种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2. 博士研究生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 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3. 关于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的说明

(1) 上述外语合格条件系留学人员申请和派出的统一标准,申请时合格且外语成绩证明在有效期内,派出时即可视为外语合格。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雅思、托福、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韩语(TOPIK)、日语(JLPT)成绩有效期均为两年。

(2)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证明材料为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通知单。

(3)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的证明材料为学历或学位证书。

(4) 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留学或工作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以下所列任一:

1) 往年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 可认定留学期限、留学单位和学历的相关佐证材料:

 曾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应提供:国家移民管理局官网打印的本人出入境记录、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曾在国外工作或研修人员应提供:国家移民管理局官网打印的本人出入境记录、曾留学单位及国内派出单位人事部门分别出具的在外学习或工作的证明。

对曾留学国与拟留学国使用语言不一致的,须另行提供曾留学单位出具的工作语言为相应语种的证明。

(5)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包括参加相应语种考试并取得等同于CECRL B2级的证书或成绩,如德语TestDaF12分以上,法语TEF541分以上、TCF400分以上、DELFB2,西班牙语TELEB2,意大利语CELI3CILSDueB2PLIDA B2等。

(6) 赴非英语国家外语合格条件的说明

外方邀请信须明确工作语言。对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可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的留学人员,英语达到国家公派合格标准也可以申请并派出,派出前可按自愿原则到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对象国语言初级培训,申报时提交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即可;对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使用英语以外语种作为工作语言的留学人员(含邀请信中未明确工作语言者),应达到上述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相应语种合格要求,并提交相应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7) 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外语培训者,由申请人自行联系有关培训部参加培训。各培训部培训语种、联系电话等信息请查阅《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语种及联系电话》。培训前,申请人需参加有关培训部组织的水平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安排相应级别的培训。参加英语高级班培训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结业考试。

 

五.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 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 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5.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六.选拔流程与时间安排

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 申请前,申请人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计划出国时间应在20261231日前。

3. 校内报名时间为:2025428日至202561日。申请人在我校外事管理系统https://waishi.sdj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为二级学院推荐信,由二级学院领导签字并盖学院章。

4.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5610时至1114时。申请人应在相应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材料及说明(项目申报)》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渠道选择:网上申报时,受理单位应选择申请人所在单位(来自国内参与单位的申请人应选择项目牵头单位为受理单位);项目名称应选择“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应选择受理单位所对应的创新项目子项目名称/项目代码;申请人国内学籍注册专业大类(在职人员所从事专业)应与所在项目立项信息中选派专业保持一致,若申请人网上申报时填报有误,可自行提回或由受理单位退回修改,但申请人须在系统关闭(61114)前完成最终提交。系统关闭后,申请人勿自行提回。

5.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6. 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推选单位在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相关受理单位,由受理单位统一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推选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7.第一批人员申报录取结果将于20257月公布。

8. 项目详情请登录国家留学网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291查看。

 

七.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38223156

联系邮箱:chenyi-zhao@sdju.edu.cn